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综合收益总额,综合收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华。
2、会计网校忘情水回复:《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条中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其他综合收益,是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3、其他综合收益概念的引入充实了利润表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4、在实务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在没有计入利润表而直接反映在所有者权益的事项中进行甄选,汇总符合其他综合收益定义的事项,并列示在利润表中。
5、应划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圈内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事项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一方面形成了一项利得或损失,另一方面并没有在损益表中予以确认。
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9、”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产生主要由于对以外币列示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对于不同的财务报表科目采用不同的汇率进行折算引起的,该部分差额本质上属于企业的一项利得或损失,只是由于无法分配到具体的财务报表科目而一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
10、因此,此差额也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11、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12、”上述事项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应当在利润表中予以列示。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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