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由什么构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那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含两层制衡关系: 一是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权或三个主体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二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
2、 这两层关系又可分解如下: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受托经营关系。
3、 两权分离,所有者或股东大会授权经营者或其集体从事经营活动。
4、为保证两者分权明确,所有者只行使所有权,经营者享有经营权。
5、为使经营者不仅享有权力,还必须承担经营责任,实现经营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形成权责制衡关系。
6、有关这两个方面的规定是通过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体现的,并以契约(比如说公司章程)予以明确规定的。
7、 2.所有者和监事会的委托受托审计责任关系。
8、 所有者或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从事监督活动,监事会有代表所有者或股东会对经营者或其集体进行监督的权力。
9、与这种权力相对称,监事会必须对经营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所有者或股东的利益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10、所有者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的这种关系是通过所有者与监事会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体现的,并以审计契约或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的规定予以明确的。
11、 3.监事会与经营者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12、 监事会受所有者或股东的委托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13、监事会享有监督权,经营者必须接受监督。
14、两者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相互关系也以契约的方式规定,如公司法或监事工作条例等等。
15、 4.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经营决策与执行关系。
16、 董事会和经理层都是经营者集体的构成要素。
17、但是,由于执行经营分权,董事会拥有决策权,总经理或其集体拥有执行权。
18、不仅存在两个主体的权责如何分割,并相互制约的问题,也存在他们各自的权责结构的对称问题,这些也必须在有关契约中明确规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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