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和作用(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单月钧
导读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和作用,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和作用,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

2、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

3、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

4、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

5、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

6、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

7、 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8、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

9、质权人参质物占有的继续也是保持质权的条件,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10、 二,标的物有所不同。

11、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12、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

13、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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