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的特点

冯安富
导读 黑格尔的哲学有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他的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它最突出的特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主要是一种能动性思想,也就是

黑格尔的哲学有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他的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它最突出的特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主要是一种能动性思想,也就是他在《精神现象学》导言里讲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实体理解为主体。实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个实在的东西,主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这个东西的能动性。在黑格尔看来,如果一个东西真的是实体的话,那么它的主体,实体只不过是主体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而已。宇宙是提示能动的,万物都是能动的。从这个角度看待宇宙、万物和世界,就产生出一种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种辩证法强调“自己运动”的能动性,不要用静态的永恒不变的眼光看待万物。当你用这种眼光去看它时,它就会表现出一种自己运动的能动性。自己运动的能动性体现出对自由意志【人的、上帝的、万物潜在的、甚至是概念能动性的】的强调,所以它是一种自由的哲学,也是一种自我否定的哲学。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永恒的不安息。” 第二个特点就是彻底的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西方自古以来强调能动性的哲学家不少,但他的能动性与其他哲学家都不同,他强调的是把它纳入纯粹理性的概念中,使它逻辑化,把能动性逻辑化。这种能动性不是非理性,不是一种神秘的、不可把握的、偶然的冲动,而是一种逻辑化的,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可以通过严格的理性推导出来的、可以学习可以掌握的力量。当然黑格尔的逻辑学也蕴含了非理性的因素,但是不能归结为非理性。他是把它看作是“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而不只是内心主观的妙悟。 第三个特点建立在前两个特点之上,那就是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三统一”,在他那里这三者被归结为一个东西。逻辑就是理性,通常讲的是形式逻辑,但是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它是认识论。所谓认识论就是它给你一个方法,一个认识结构,一条线索,你按照这条线索进行认识,才能把握真理。形式逻辑不讲认识论,它只要求逻辑上是正确的,至于对象如何它是不管的。而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单纯的形式逻辑,但和形式逻辑有关,它本身是辩证逻辑。辩证逻辑的特点是:它既是逻辑又是认识论。你循着这条逻辑线索不仅逻辑上正确,而且是跟对象相符合或对象与你的思想相符合的,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往的形式逻辑都是只讲思维和思维的关系,但是黑格尔的逻辑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一个,它又是本体论,他的逻辑又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他的逻辑就是本体论,是客观世界的结构。但它不是表面的客观世界,而是世界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客观世界有很多现象,千变万化,由各种直观、感性的东西表现出来,在这底下有一个逻辑的本质在支配着它,这就是真正的客观世界。转:1、黑格尔哲学思想最根本最突出的特点是能动的辩证法思想。最重要的是“要把实体理解为主体”,强调“自己运动”的能动性。自己运动的能动性体现出对自由意志的强调,特别是对人的自由意志的强调。当然,在黑格尔这里,自由意志除了人的自由意志,还有上帝的自由意志,万物潜在的自由意志,以及概念的能动性等形式。从这一点来看,黑格尔哲学从根本上是一种自由的哲学,一种自我否定的哲学。真正的自由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自我否定,或者如黑格尔所说,“永恒的不安息”。2、彻底的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黑格尔强调把能动性纳入纯粹理性的概念中,使能动性逻辑化。这种能动性不是一种神秘的、不可把握的、偶然的冲动,而是一种逻辑化的、可以学习、可以把握的力量。黑格尔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将神秘主义中非理性的、不可传授的东西(悟性、慧根等)逻辑化,变成可以传授的、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也可以通过严格的(每一个人都有的)理性推导出来的东西,使一般人都可以学习它。当然,黑格尔思想中也蕴含着非理性的因素,但是并不归结于非理性,而是看作一种“规律”,即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3、建立在前两个特征之上,黑格尔哲学强调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的“三统一”。黑格尔的逻辑不是纯粹的形式逻辑,而是辩证逻辑。辩证逻辑的特点就是,它既是逻辑又是认识论。认识论就是它给你一个方法,一个认识结构,一条线索,你按照这条线索进行认识,才能把握真理。循着辩证逻辑这条线索,你的认识就不仅在逻辑上正确,而且是跟对象相符合,或者对象与你的思想相符合。这就涉及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另外,逻辑和理性还是本体论,他所讲的逻辑又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是客观世界的结构。当然,这里的客观世界,不是客观世界的表象,而是客观表象之下起支配作用的逻辑本质,即所谓“真正的客观世界”。1,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个是其最突出的特点)2,彻底的理想性主义和逻辑主义3,逻辑,认识和本体论的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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