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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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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