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相信大家对农村房屋地基审批手续,农村审批地基程序如何的问题都很疑惑,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怎么解决,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一、农村审批地基程序如何
1、向村民委员会或者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
2、召开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商议。
3、商议通过后,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交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审批地基程序有哪些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 哪些土地征收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本文农村房屋地基审批手续,农村审批地基程序如何就分享到这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标签: 农村审批地基程序如何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